钢绞线钢丝绳类线材缠绕试验一般要求样品长度300mm以上,通过测试,测定产品在缠绕试验过程中承受塑性变形的能力。
试验一般在室温10℃~35℃的环境下进行。测试样品在无扭转的情况下,以每秒不超过一圈的恒定速度沿着螺旋线方向紧密缠绕在芯棒上,必要时,为防止试验过程温度升高而影响试验结果,可以减慢缠绕速度。
为确保缠绕紧密,缠绕时可在试样自由端施加不超过该产品公称抗拉强度相应力值5%的拉紧力。
如果要求解圈或者解圈后再缠绕,其解圈喝再缠绕的速度应尽可能慢,防止温度升高影响试验结果,解圈时试样末端应至少保留一个缠绕圈。
缠绕试验结果判定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。如无具体要求,可在不用放大工具的情况下检查试样表面,如未发现裂纹则该试样判为合格。对直径或厚度小于0.5mm的,应在放大10倍的情况下进行检查。
缠绕试验报告包含,标准编号、试样标记、试样的直径或厚度、芯棒直径、试验条件、试验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