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化妆品备案时,首先第一步就是要确定化妆品的种类。化妆品分类对于化妆品系统化的归类监管、标签备注、编码分类、包装运输、 售卖标记等等都能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。为了更方便的监管和指导化妆品分类,同时也是贯彻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国家在最近发布了最新的《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》。费尔小编第一时间为大家进行解读。
本次《分类规则》明确了化妆品分类应该按照化妆品的功效宣称、作用部位、产品剂型、使用人群等原则进行划分,同时也为了描述准确,也提出了可以考虑按照“使用方法”进行划分。为方便化妆品备案、化妆品注册进行资料整理,《分 类规则》也根据划分依据提供了对应的序号编码,形成了完整的产品分类依据。
1、按“功效宣传”分类及编号:
染发(01)、烫发(02)、祛斑美白(03)、防晒(04)、防脱发(05)、祛痘(06)、滋养(07)、修护(08)、清洁(09)、卸妆(10)、保湿(11)、美容修饰(12)、芳香(13)、除臭(14)、抗皱(15)、紧致(16)、舒缓(17)、控油(18)、去角质(19)、爽身(20)、护发(21)、防断发(22)、去屑(23)、发色护理(24)、脱毛(25)、辅助剃须剃毛(26) 、新功效(A) 。
2、按“作用部位”分类及编号:
头发(01)、体毛(02)、 躯干身体(03)、头部(04)、 面部(05)、 眼部(06)、 口唇(07)、 足(08)、全身皮肤(09)、指(趾)甲(10)、 新功效(B)。
3、按“使用人群”分类及编号:
0~3周岁,含3周岁的婴幼儿(01) 、3~12周岁,含12周岁的儿童(02) 、普通人群(03) 、新功效(C) 。
4、按“产品剂型”分类及编号:
育霜乳(01)、液体(02)、凝胶(03)、粉剂(04)、块状(05)、泥(06)、蜡基(07)、喷雾剂(08)、气剂(09)、贴及膜及含基材(10)、轩(11)、其他(00)。
5、按“使用方法”分类及编号:
淋洗(01)、驻留(02)。
值得一提的是,分类中的“新宣传”或“其他”一般是指不在规则内列举的新功效或其他范围。同- 产品具有多种功效宣称、作用部位、使用人群或者产品剂型的,可选择多个对应序号,各序号应当按顺序依次排列,序号之间用"/” 进行连接。各组目录编码之间用 “-” 进行连接,形成完整的产品分类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