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ICS87.080
分类号:A17
备案号:13179-2004
QB
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
QB/T1865-2003
代替QB/T1865-1993
胶版卷筒纸冷固型油墨(黑)
Web-fed offset cold-set ink (black)
2003-12-11发布
2004-05-01实施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
QB/T1865-2003
前言
本标准是对QB/T1865-1993《胶印轮转油墨(黑)》的修订。
本标准与QB/T1865-1993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:
标准名称修改为《胶版卷筒纸冷固型油墨(黑)》
检验规则根据要求进行了修改;
对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作了必要的补充。
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
本标准由全国油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太原高氏劳瑞油墨化学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王庆杰、田建中。
本标准1993年首次发布,本次为第一次修订。
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,代替原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/T1865-1993《胶印轮转油墨
(黑)》
QB/T1865-2003
胶版卷筒纸冷固型油墨(黑)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胶版卷筒纸冷固型油墨(黑)的产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
运输、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胶版轮转印刷机,在凸版卷筒纸、新闻卷筒纸上印刷使用的胶版卷筒纸冷固型油墨
(黑)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
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
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3186涂料产品的取样
GB/T14624.1油墨颜色检验方法
GB/T14624.2油墨着色力检验方法
GB/T14624.3油墨流动度检验方法
GB/T18723印刷技术用黏性仪测定浆状油墨和连接料的黏性
QB/T2624-2003胶版单张纸油墨
QB/T3597印刷油墨产品分类、命名和型号
3产品分类
产品按QB/T3597确定型号,并根据印刷机的类型分为高速(P03801)、中速(P03802)、低速
(P03803)三种
4要求
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应符合表1
表1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
指
标
性能要求
型号颜色类别
颜色着色力细度流动度粘性流动值
m
mm
mm
P03801
40~50
2.5~5.544~56
P03802
黑近似标样95~110≤2035~453.0~6.536~48
P03803
30~404.0~8.032~44
5试验方法
5.1颜色按GB/T14624.1进行检验。
5.2着色力按GB/T14624.2进行检验。
QB/T1865-2003
5.3细度按QB/T2624-2003中附录A(规范性附录)进行检验。
5.4流动度按GB/T14624.3进行检验。
5.5粘性按GB/T18723进行检验。
注:推荐注墨量为1.32mL,辊表面速度,单位:400r/min。
5.6流动值按QB/T26242003中附录C(规范性附录)进行检验。
6检验规则
6.1产品组批:单机或机组一次投入完成的单位产品为一批。
6.2产品按GB3186方法进行取样,样品应分两份,一份密封备查,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。
6.3不合格批的判断:每批产品按GB3186取样检验,其中有一项或两项以上技术指标不合格,则该
批产品为不合格批。
6.4产品由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,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,
产品应有合格证,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。
6.5收货单位有权按本标准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,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,由
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重新取样检验,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,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,收
货单位有权退货。
6.6供需双方应对产品的包装及数量进行检查核对,如发现包装有漏损,数量有出入等现象,应及时
通告有关部门。
6.7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,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。
6.8检验分类
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6.8.1产品的颜色、着色力、细度、流动度粘性五项质量指标为出厂检验项目。
6.8.2产品的流动值一项性能指标为型式检验项目,有下列情况,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a)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
b)因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正常生产后,型式检验周期为三个月一次;
d)长期停产,恢复生产时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7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7.1胶版卷筒纸冷固型油墨(黑)用密封铁桶包装。
7.2铁桶外应贴商标、注明制造厂名、厂址、产品名称、型号、产品标准编号、重量、批号、制造日
期及“向上”的标志。
7.3产品不得露天存放,库房必须干燥、通风,防止受潮,远离火源。
7.4产品在符合7.1的包装要求下,可用车、船、飞机等交通工具运输。
7.5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,不得抛、摔、碰撞,以防包装破损、油墨溢出。
7.6产品自制造之日起,有效期为二年。